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综合信息

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以下称公私合作关系)是发展国家基础设施的方法之一,即在公共部门和私营合作伙伴间建立长期相互合作关系。私营合作伙伴不仅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立(设计、资金筹措、建设/改造),还将参与项目后续运行和/或为公共部门进行技术维护。

俄罗斯联邦公私合作关系由以下联邦级法律制约:

‑ - 2015年7月13日第224号联邦法《俄罗斯联邦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政府-私营合作伙伴关系,及修订俄罗斯联邦独立法律文件》; ;

- - 2005年7月21日第115号联邦法《租让协议法》。

公私合作关系有以下特点:

- 长久伙伴关系(按惯例超过3年);

- - 伙伴间共担风险和责任;

- - 私营合作伙伴在建设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时全部或部分融资。

长期特点且形成伙伴合同。

根据对俄罗斯租让协议的统计,平均年限为13.1年,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协议和政府-私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不能少于3年。

从返还所投入个人投资的必要性和此类项目的综合性可看出公私合作伙伴项目的长期特点。

基础设施项目中的风险是指可能影响项目双方收入和费用的项目指标的改变。构建风险矩阵是公私合作伙伴项目建设中形成国家与企业间结构关系的必要条件,其最大困难在于风险分摊的最佳化。

私营合作伙伴在建设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时全部或部分融资。

公私合作伙伴项目与国家订单的主要区别在于私营合作伙伴对项目建设的强制性融资,同时公法机构有权补偿协议建设项目的部分费用,及对协议项目运营和/或技术服务有关的费用给予全部或部分融资。

指定项目合作问题可咨询俄罗斯联邦政府斯摩棱斯克州市政府和斯摩棱斯克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俄罗斯联邦政府斯摩棱斯克州市政府代表处副主任科尔钦.阿列克谢.阿列克桑德罗维奇

联系方式: +7 (495) 221-23-36, +7 (903) 570 93 69, Korchin_AA@admin-smolensk.ru.

联系人:斯摩棱斯克州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私合作伙伴关系代理经理 玛吉多娃.娜塔莉娅.阿列克桑德萝弗娜

联系方式: +7 (44812) 77-00-10, magidova@smolinvest.com.



斯摩棱斯克州内进行的公私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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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摩棱斯克州有关公私合作关系领域的法规

2016年12月30日斯摩棱斯克州第844号行政令。

在斯摩棱斯克州内成立公私合作伙伴发展协调委员会- - 下载PDF文件 (5.57 Мб)


2016年10月28日斯摩棱斯克州第635号行政令。

《批准在斯摩棱斯克州境内实施公私合作伙伴项目、监管公私合作伙伴项目协议的执行、监督公私合作伙伴项目协议的实施、及登记公私合作伙伴项目清单时部门间相互协作等决定的规定》 - 下载PDF文件 


2016年10月14日斯摩棱斯克州第601号行政令。

《在斯摩棱斯克州境内实施联邦法《租让协议法》独立条例的措施》- - 下载PDF文件  


2016年8月23日斯摩棱斯克州第496号行政令。

《以斯摩棱斯克州名义全权代表实施政府-私营合作伙伴项目时公共合作伙伴及部门间的相互协作》 - 下载PDF文件 


2016年8月22日斯摩棱斯克州第492号行政令。

《批准签订公私合作伙伴项目协议、期限超过预算债务批准限额有效期的租让协议决定的规定》- 下载PDF文件 


2016年8月16日斯摩棱斯克州第464号行政令(地块租金的优惠费率)。

《关于变更斯摩棱斯克州国有资产地块租赁程序的规定》- 下载PDF文件 


2016年7月15日斯摩棱斯克州第1051号行政指示

《关于实施联邦法《租让协议法》,联邦法《俄罗斯联邦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政府-私营合作伙伴关系及修订俄罗斯联邦独立法律文件》的措施》- - 下载PDF文件 


2016年2月10日斯摩棱斯克州第47号行政令

《确定由斯摩棱斯克州为执行权力机构行使联邦法《俄罗斯联邦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政府-私营合作伙伴关系及修订俄罗斯联邦独立法律文件》第17章第2条规定的权力》 - 下载PDF文件 

2018年计划加入租让协议的项目清单